昨天一早,我信箱就被一堆news alert塞爆,原來是天下第一八卦網站TMZ爆出了我家女王Marg在本週二(3/24)正式訴請離婚的消息。沒多久這新聞就跟瘟疫一樣,迅速出現在全美各大新聞及八卦網站,連美聯社都報導了,新聞稿還被Newsweek拿來用 Orz 說真的,要不是CSI實在太紅,再加上SAG這個好萊塢最大工會現正面臨的合約問題受到極大矚目,我懷疑女王跟主席要離婚的事情會被報得這麼大。
有幾家媒體宣稱拿到了離婚申請文件的副本,女王訴請離婚的理由是「無法化解的歧異」。她向法庭要求裁定主席支付她贍養費,並且拒絕主席爭取贍養費的請求(如果他有要求的話)。TMZ網站上有讀者因此抨擊女王,說她不知足,竟然向經濟狀況跟她不成比例的主席要贍養費云云。單就贍養費而言,我覺得這請求不算過份。依據加州州法(沒錯,我和網友認真地查過了 xD),在沒有婚前協議的情況下,他們必須平分婚姻中的所有財產。但這些財產絕大部分是女王賺來的(主席自從The Guardian停拍後就沒有固定收入,工會主席是無給職);不僅如此,主席遊走全美忙著履行他主席義務的這些年,全都是女王一個人在養家顧小孩。所以把一半的財產給他,但是請他固定支付一筆贍養費,我看不出有什麼過份之處,倒不如說她在試著把損失減到最低。
今天早上收到另一則新聞,內容是他們在西岸時間26日下午透過ET發表了共同聲明,內容如下:
Marg Helgenberger and Alan Rosenberg honor and respect the 22 years they spent together and remain good friends,” their statement to ET reads. “Whatever issues remain between them will be resolved amicably with the help of a mediator.
資料來源:ETonline.com
也就是說他們很珍惜曾經共有的22年,分手後也依然是好朋友。他們之間任何問題都會透過中間者來協調。
我的想法是……沒有離婚協議、要求法官否決對方索取贍養費的要求、還有剩下來的問題需要中間者協調(我想是律師)……情況看起來不太妙;女王恐怕對主席這些年對家庭和婚姻的冷落(他自己在最近的一次訪談中坦承了這點)非常不以為然。他們兩個我都很愛,希望離婚的事情能盡量平和解決,不要撕破臉。做不成夫妻,至少別連朋友都做不成吧。
感謝有你們這20多年來的甜蜜時光,但願你們能各自找到幸福。(泣~)
P.S. 小千,這件事讓我更無法喜歡CSI: NY了,只有妳懂得原因。






March 29th, 2009 at 12:30 am
我只覺得看了 Marg 跟 Alan 分手會很心疼,即便我只是個外人。
再怎麼說,總是因為彼此相愛而決定結婚,也一起廝守這麼多年,但現在不但談分手了,而且,還是想分的白紙黑字一切說白了你要怎樣我要怎樣的那種,退到兩個可以相敬如賓就很了不起的情況,我都覺得一陣冰…
我覺得目前看來他們恐怕是相看兩討厭,離婚的過程說不定也不大好看,但是,還是祝福他們可以各自有一片天空,過的更開心自在。
不喜歡 CSI: NY?那有什麼關係!
你知道我是柺杖不離手的殘障人士,我幫你打這個大蘋果店幾棒子吧!(笑)
﹝我知道你絕對不會做這種事情,可是我比較壞心眼,我會。﹞
April 6th, 2009 at 11:51 pm
其實這個離婚說明很平和, 比國中陳威X王靜X夫婦, 還有最近的賈靜X小姐. 都好看很多.
我有時候很羨慕外國人, 做事情大部份只需要為自己負責, 美國人對離婚這件事分得也比較清楚, 不至於會因此影響太多個人演藝生涯…畢竟Marg 是靠自己的實力演戲不是花瓶類的.
另外…Erica大大…你也太了不起了, 為了女王的事情, 特地去查當地的律法…你真的很愛她, 她如果知道, 應該會很感動吧!
PS…其實, 我不太知道這個NY有什麼關係耶…是因為紐約人比較容易離婚嗎? 還是怎樣?
April 9th, 2009 at 5:15 pm
寫完這篇文後不久,我發現自己誤會了。他們是真的請法院指派的調解官來幫他們解決離婚的事,而不準備上法庭;至今也從沒在媒體上看過他們互相放話,所以到目前為止一切是真的很平和。甚至有提供離婚資訊的網站讚賞他們即使分手也能好散。果然跟那些三不五時就鬧上媒體的銀色夫妻、銀色情侶有差。
至於NY,它其實是無辜的。2004年CBS為了要在The Guardian的時段播新的CSI分店而將TG活生生地腰斬,連換時段都沒考慮(當時TG在收視上的表現並不比後來的CSI: NY差)……是說結果也不是放在那個時段播。總之當年身為TG主角之一的主席失業了才有時間搞工會,又在隔年競選主席。而他當上主席,就是他們婚姻變調的開始……